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系统推进,政策协同;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强化激励,硬化约束为工作原则,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显著增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到2035年,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
《意见》指出,要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建立健全分类补偿制度,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落实到位。针对江河源头、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蓄滞洪区、受损河湖等重点区域开展水流生态保护补偿。逐步探索统筹保护模式,生态保护地区所在地政府要在保障对生态环境要素相关权利人的分类补偿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下,结合生态空间中并存的多元生态环境要素系统谋划,依法稳步推进不同渠道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统筹使用,以灵活有效的方式一体化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围绕国家生态安全重点,健全综合补偿制度。加大纵向补偿力度,结合中央财力状况逐步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规模。突出纵向补偿重点。对青藏高原、南水北调水源地等生态功能重要性突出地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测算中通过提高转移支付系数、加计生态环保支出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居于同等财力水平地区前列。改进纵向补偿办法。根据生态效益外溢性、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和脆弱性等特点,在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中实施差异化补偿。健全横向补偿机制。巩固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成果,总结推广成熟经验。
《意见》指出,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并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引导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扩大绿色产品生产,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